关于加强中考、高考、学考期间建筑施工 噪声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5 浏览次数:1721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考、高考、学考期间噪声污染控制工作,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备考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环保部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就2018年中、高考期间建筑施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考、高考、学考期间定为6月2日至6月21日。
二、中考、高考、学考期间禁止施工的时间段为每天12:00至14:00和20:00至次日8:00。
三、6月7日至6月9日,6月17日至6月21日定为中考、高考、学考严管期,在严管期间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施工工地必须全天候禁止能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
四、驻市各建筑施工单位应尽早做好工作安排,调整施工日期。对在中、高考期间违反上述规定的建筑施工单位,市执法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 上一篇: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 下一篇:住建委要求各建筑施工工地落实